[摘要] 近日,山东省出台了有关公积金的新政策,新政策取消购房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、提高贷款额度、放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、付完首付即可提取余额、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比例降低到20%和30%……
近日,山东省出台了有关公积金的新政策,新政策取消购房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、提高贷款额度、放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、付完首付即可提取余额、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比例降低到20%和30%……8月6日,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《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》,山东省住房公积金政策达到前所未有的宽松。
《意见》提出,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%的城市,要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高额度、积极开展“商转公”业务。目前全省只有青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%以上。这意味着,济南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将再度大力调整。
此外,为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控,山东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将由16亿元提高到32亿元,有效提高了风险防控能力。
关键词:贷款额度取消缴存余额限制
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%的城市,要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高额度,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。“取消该限制后,职工高可贷到50万元。”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力介绍。
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不低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%,住房价格按当地统计部门上年度商品住房均价计算;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低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%核定;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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